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函>的通知》(皖安办〔2020〕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省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1. 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函>的通知》(皖安办〔2020〕54号)
2. 《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函》
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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